闽北职院学[2009]2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堂。为加强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学生公寓内的公共秩序👳🏻,创造一个安全、整齐、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二条 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学生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第三条 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含安排卫生值日等)🥈。
第四条 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第五条 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部门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对于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私自搬动调换🙊。学生宿舍所配的各种设备,由学生自行保管使用。学生进住之前,由公寓管理员把设备清单交给舍长👨🏽⚖️,舍长核对无误后👩🏿🍼💪,代表全宿舍学生在清单上签字。凡有丢失或损坏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部门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各种邪教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
第九条 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准在外租房住宿或借宿🍥🏌🏼。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外住宿的🧑🏽🎓,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报所在系(部)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备案。未经允许在外住宿的学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 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异性宿舍时要将本人的学生证交于公寓楼管理员处,并按管理员规定的时间离开学生宿舍🌭,违反规定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 作息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法定假日结束当晚22🦸♀️:30熄灯🔋👨🏻🎓;周五、周六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23:30各宿舍自行熄灯👩👩👧👦。对于违反熄灯规定的宿舍将给予提醒🤲🏿、警告直至限制用电的处理。
第十二条 公寓大门开关时间🍚: 6:30开门🛢,23👮🏻♂️:00关门。
第十三条 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起哄🧜🏻♂️♐️、大声播放音乐🙌🏼;熄灯后仍需使用电脑者要自觉戴上耳机;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熄灯后禁止学生翻墙外出💇♂️💼,迟归的学生需将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交于公寓楼管理员处🤱,公寓楼管理员于次日交给相关系(部)辅导员处,经辅导员查明情况后再发还给学生,对于违反学院纪律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执行成员轮流值日制度🧑🏻🔬。宿舍内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及宿舍外的走廊由值日学生负责打扫🤽♂️。楼梯等公共场所由公寓管理人员打扫👩🏿💻。值日学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将垃圾放至一楼大门口处垃圾桶内🧏🏼♂️。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垃圾收集时间为早上8:00前💇🏻,下午16👨❤️💋👨:00前。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一)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屑果皮🪖、无烟蒂。
(二)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三)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四)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五)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八条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九条 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宿舍内严禁存放和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第二十一条 宿舍内严禁燃放鞭炮,焚烧杂物。不许随地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公安部规定,学生宿舍严禁存放管制刀具、配刀和枪械,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宿舍内学生安全🚧,宿舍内任何个人都不许生火做饭;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电饭锅🚴🏽♀️、电炉👨🏽🎤、液化气炉等明火用具及电热设备;禁止在宿舍内擅自存放和使用各种违规用电器;严禁私接乱搭电线;严禁在床上点蜡烛。
第二十四条 加强防火教育🤱🏽,认真学习并遵守《消防法》,爱护公寓内消防设施🥎。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宿舍严禁私自留宿客人🧑🚀。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要认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钥匙,提高警惕㊙️,严防盗窃、诈骗案件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 住宿学生不许在公寓内进行各种经商活动。
第二十八条 住宿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晚间外出时,应向公寓管理员或值班老师请假👨🏿🚀。
第二十九条 未经相关部门允许,严格禁止学生进入各种未完工的建筑工地参观和玩耍🔵。
第三十条 对于违反第二十第至第二十九条的学生,轻者批评教育,并责任改正💀,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彩神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宿舍评比
第三十一条 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周三进行一次全校内务卫生大检查,其余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学生宿舍实行夜间点名制度。检查的结果作为评定文明宿舍以及学生综合测评中宿舍表现分的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彩神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