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彩神2011—2012学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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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号召我院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志愿服务这一高尚事业👩🏿🍳👩🏽🚒,关注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现决定评选表彰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我院注册青年志愿者
二、评比时间:2012年3月27日至4月1日
三、申报基本条件:
1.青年志愿者注册学生🫰🏼,政治上积极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推进我院青年志愿者行动重点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较强的责任心,积极参与组织院、系、班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
3.对志愿精神有深刻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者中起到表率作用,能积极带动他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在推进我院青年志愿者行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中担任主要策划、领导、管理⛱、宣传工作的各级优秀青年志愿者🚭;
5.针对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要求志愿者服务活动次数不得低于五次(如:三下乡、清明节相关活动、新生接待🧙♀️、敬老院慰问活动🤽♂️、无偿献血等相关志愿活动)👳🏽♀️。
6.坚持以服务大众为宗旨,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和大型社会志愿各类公益活动;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成绩优异🫳,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无任何违纪现象🥩。
四、评选步骤
(一)各系志愿者负责人务必于4月1日前,将本学院优秀志愿者个人的志愿者服务证🦿、申报表(校团委主页下载)和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部,逾期将视为放弃参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
(二)将在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上对获奖的先进个人代表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具体时间待定🐽。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工作应在各系部团总支的领导下,由各系志愿者负责人负责落实🤾🏻♂️,报院团委志愿者服务部审定。推荐时要坚持民主、不搞均摊🧔🏻♀️🦦、严格条件、宁缺勿滥🤹🏻♀️,若所推荐的人选不符合条件🦦,不再补充推荐其他人选🟢。
2.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推荐原则,要深入挖掘🩷𓀗,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3.各系部优秀志愿者个人的拟推荐名额,团委、校青年志愿服务部根据一年来院级、系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各系学生总数分配推荐名额。
附件一:彩神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彩神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
共青团彩神委员会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