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查处一起冒领学生国家助学金案件
来源:南平市教育纪工委
发布日期🥚: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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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教育部出台文件规定:从当年下半年起,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贫困生可以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助学金申请成功后🧙🏽♀️,每名贫困生每学期可以领到750元的助学金🌿,共可以领取两年即4个学期合计3000元。
2007年至2011年期间,河南省安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生科副科长严进利用负责审核学生申领国家助学金之机✊🏽,大力鼓动全体新生申请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表面上不让学生“吃苦”💆,实则动起助学金的“歪脑筋”。由于职业学校学生流动性较大,中途转学或退学者屡见不鲜,于是严进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每年大量中途退学或转学的学生信息隐瞒下来,继续为其领取助学金并占为己用,每当有学生名下的4次助学金全部领到手👩🏻🚒,严进便在银行门外把已经没用的银行卡扔进垃圾桶内。而这些银行卡或存折本因由学生到上级部门指定的银行统一办理🫷🏼,并自行保管。但时常有手续不齐💆🏽♀️、银行卡或存折损坏等情况,造成学生的助学金无法顺利及时领取🧛🏼♂️,严进便打着方便管理的旗号👐🏻👨💼,统一保管学生的银行卡或存折,并在每学期末亲自代领这些助学金,克扣已退、转学生的那部分助学金后,再将剩余在读学生的钱分别转交给各班班主任分别发放。
由于学生科一向乏人问津的独立封闭工作环境,给严进涂上了一层厚密的保护色,使其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逍遥自在,直到2011年学校改革👗,六校合并👑。即将高升严进却“不舍”旧职,因为一旦手续资料移交,冒领助学金的事就会曝光。为了隐匿证据🧑🍳,其大量删改退学、转学学生的信息🌝,却因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系统记录无法对应而被发现。经统计,在近五年内,严进通过整取、转存等方式冒领386名学生合计632014.67元国家助学金,贪污自肥。
2014年9月8日,经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严进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追回赃款15万元🙅🏼,并没收新购轿车一辆。(节选自2014年11月13日《检察日报》)
【编者点评】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扶济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暖民”政策,而河南省安阳市第一职业中专学生科副科长严进却冒领学生助学金,占为己有,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暴露出学校与上级教育部门监管不力⚅、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个别干部教师师德的缺失🏄🏼♀️。尽管案件发生在外省,但教训值得反思,我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尤其是职业学校要加强师德建设🕛,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